审计处岗位职责
发布人:审计处  发布时间:2015-03-27   浏览次数:2896


一、审计处工作职责

审计处是经学校授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和学校的相关制度,对学校范围内各类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及学校范围内各类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进行监督和评价的行政部门。审计处在校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情况,同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对学校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其主要职能范围如下:

(一)负责审计学校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决算;

(二)产业实体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审计;

(三)有关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四)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及维修工程的预算、决算的审计;

(五)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大宗材料的采购、考察、验收等工作;

(六)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包括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专项工程拨款,校办企业改制、后勤社会化等活动中资产负债情况等等);

(七)学校的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的审签;

(八)对国家或上级部门要求审签的专项经费的结算及决算、自筹基建经费的来源、学校要求审签的其它项目等事项进行审签;

(九)监督检查经校领导批准的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书的执行情况;

(十)学校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审计事项。

二、 审计处各岗位职责

    石河子大学审计处下设财务审计科和工程项目审计科两个科室,负责学校范围内中高层领导干部任期以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科研项目验收项目审计、工程项目审计、接受上级机关委托审计、接受学校委托审计事项等。

(一)审计处处长岗位职责:负责审计处全面工作

1、主持审计处全面工作,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请示和汇报工作,做好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组织制定学校审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组织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3、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审计工作的开展,批准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审核、签发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及重大审计项目的审签和各类文稿的审定,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4、组织起草和制定有关审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其他相关文件并检查、督促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5、主持召开处务会议,传达、布置、学习、讨论、检查、总结审计工作,审议、决定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负责审计队伍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审计干部的检查和考核工作;

8、负责审计处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审计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处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拟定年度审计计划,客观、公平、公正地对学院及下属单位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进行独立审计、监督和评价;

    2、对教育事业费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3、 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4、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调查;

    5、对各项专项教育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进行审核和复核;

    6、 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委托,对院系、部处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7、与财务部门进行科研经费审签;

    8、检查各单位执行国家和学校财经规章制度的情况;

    9、完成学校领导和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10、在审计处长领导下,做好科室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工程审计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拟定年度审计计划,严格执行审计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基建审计人员实施基建、扩改建、修缮、装饰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审计工作;

    2、在审计处长领导下,做好科室的组织管理工作;

    3、审查基本建设资金(含国拨、自筹、捐赠及其他)的管理、使用及财务收支情况;

    4、审查工程项目和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项目招投标及其相关资料的完善性、合法性;

    5、对工程项目进行预算审计、结算审计复核以及验收审计;

    6、做好三千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委托审计的相关资料准备及协调工作, 按规定程序开展委托审计;有关基建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7、根据审计结果,提出加强和改进工程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8、指导、督促和检查审计人员按照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善于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9、撰写基建财务收支审计项目的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

    10、完成领导和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四) 财务审计岗位职责

    1、负责校属二级单位的财务预算收支审计;

    2、对校属企业、事业单位及独立核算单位的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3、负责校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校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期内、离任时的经济责任审计;

    4、负责上述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并按规定程序草拟审计报告;

    5、定期对校属各单位、各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6、负责本科室办公自动化信息管理工作,做好本处审计工作宣传,做好计算机辅助审计工作;

    7、负责处理处内日常事务工作和对外业务往来关系的接待联络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具体事宜;

    8、做好各种文件、资料、公用书刊的收发、传阅、保管、立卷、归档工作;

    9、管好本处公章,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处有关报账和财务工作;

    10、做好处内物资、设备和图书、资料的登记、管理工作;防止公有物资、设备的流失;

    11、按上级和领导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编报有关报表、材料、综合反映本处工作的情况;      

    12、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信息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处审计系统开发建设及其软件的运行管理、维护及安全和信息的及时更新;

    2、负责审计项目的信息化管理,结合业务流程重组、项目管理实施处集成信息系统管理;

    3、负责审计处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站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及信息的及时更新,协助信息披露工作;

    4、负责公司计算机及其软件、打印机的维修和管理工作;

    5、其他未尽事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建工程审计岗位职责:

    1、负责对新建、扩改建、维修、装饰工程及零星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

    2、负责对新建、扩改建、维修、装饰工程及零星基建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计;

    3、参与基建项目造价的谈判;

    4、组织基建工程项目合同正式签定前的审鉴工作;

    5、参与施工现场签证、工作量认定及竣工验收工作;

    6、及时收集基建市场工程造价情况,不定期地深入基建工程工地抽查察看工程质量情况;

    7、开展基建工程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8、做好大型基建工程委托审计的材料准备及委外审计的协调工作;

    9、负责对基建工程合同及造价预决算资料的存档、借阅与保管;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维修工程审计岗位职责:

    1、负责对学校的维修工程的设计、概算、招投标、预算、施工、进度款拨付、结算等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2、参与施工图设计方案、标底的会审和有关专家论证会议;履行对工程招投标、隐蔽工程签证、不可复查工程和特殊材料、设备的市场询价等监督职能;负责对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合同草案的审核工作;

    3、负责工程审计的日常工作, 积极深入维修施工现场,实施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向现场工程师、监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提出纠正改进建议,并及时向处领导汇报;

    4、负责工程跟踪审计记录和查证等基础工作,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对送审单位报送的有关合同、图纸、签证、结算等有关文件资料的合规性与完整性进行审查;

    5、负责对委托审计的工程项目的监督以及与审计中介机构、施工监理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及时向处领导反馈审计结果及意见;

    6、对已审批定案的审计项目,及时按有关规定做好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7、完成领导和处交给的其他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