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审计
 
科室制度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严格遵守学校的 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质保量完成基建工程审计任务。

2、负责基建、修缮工程开工前期跟踪审计工作。

3、负责基建、修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招标(议标)、评标跟踪审计工作。

4、负责基建、修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合同正式签定前的审签、备案工作。

5、负责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主体工程、竣工验收跟踪审计工作。

6、负责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决算审计,以及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审计。

7、负责收集基建、维修市场工程造价情况,不定期地深入基建、维修工程工地抽查察看工程质量、进度控制情况。

8、开展基建、维修工程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提出加强和改进基本建设、维修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9、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编报有关报表、材料、综合反映本岗位工作的情况,及时修订与业务范围有关的审计规章制度。

10、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拟定审计实施方案,核查资料使用、审计原则、计价依据、计算公式、软件使用等是否正确;编写审计说明和目录,检查审计成果是否符合规定,审核本专业的成果文件。

11、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